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卫士”卡通形象制作合同公告

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卫士”卡通形象制作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Z*****

二、合同名称:“文化卫士”卡通形象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CZ*****

四、项目名称:“文化卫士”卡通形象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方式:182*****335

供应商(乙方):镇江宜创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9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文化卫士”卡通形象制作

项目编号:******CZ*****

比选方式: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项目预算:¥10,000

项目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投商务广场B幢10楼

评审开始时间:2024-04-23 17:00

评审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投商务广场B幢10楼

采购单位: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姓名:陈蕴苗

联系电话:182*****335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2024-04-17 17:00

响应截止时间:2024-04-22 17:00

2.合同金额:¥8,500

3.履行时间(期限):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5-14 09:22

附件信息:

“五心文化卫士”卡通形象及宣传视频制作合同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形象制作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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