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公交站台项目合同公告

安江公交站台项目合同公告

安江公交站台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5-14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工程建设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安江公交站台项目

2、采购项目名称:安江公交站台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经理:刘旦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

怀化市工程建设总公司

安江公交站台项目

/

/

/

1

详见合

同附件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附件;

履行期限:6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执行;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完工后按工程实际,经甲方审核确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产值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结算价经审计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回。在洪江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终审结算报告之前,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应及时申请支付,便于甲方安排资金。

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5月11日

八、合同主体

甲方: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杨艳

电话:191*****516

传真:/

地址: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

乙方:怀化市工程建设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重毅

委托代理人:/

电话:186*****393

传真:/

地址:怀化市人民南路273号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附件下载:

标签: 公交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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