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屯城镇环西路东侧71.55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屯昌县屯城镇环西路东侧71.55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屯昌县屯城镇环西路东侧71.55亩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成果报告于2024年5月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屯昌县屯城镇环西路东侧71.55亩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变更后土地用途(教育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现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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