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枫木乡石鱼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石柱县枫木乡石鱼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19日)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枫木乡石鱼路新建道路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4387 | ||||||||||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乡人民政府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佳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路曦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佳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28.8106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石柱县交委 | |||||||||||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枫木乡石鱼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6〕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度江津对口援助计划资金,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枫木乡石鱼路新建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石柱县枫木乡风竹村境内;
2.3项目规模:大礼堂至焦煤厂新建道路4.8公里,路基宽6.5米,行车道宽5米,泥结碎石路面,施工内容以该工程设计的设计方案为准。工程投资约135万元;
2.4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枫木乡石鱼路新建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石发改{2016}78号)文件中技术标准明确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时00至2016年6月15日10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枫木乡人民政府
地址:石柱县枫木乡
联系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138*****766
招标代理机构: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南宾路11号二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7*****207
传真:***-********
2016年5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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