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融资告知书
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融资告知书
广大政府采购供应商:
近年来,濮阳市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创新运用“政采贷”信贷产品,畅通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为企业发展提质增效注入金融活水,80余家中小企业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超1亿元,打造了助企惠企援企的营商环境。
为更好满足中小微供应商短、频、急的资金需求,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我市内各金融机构着力优化产品服务、优惠贷款利率、简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周期,为供应商合同融资贷款提供便利条件,现编制《濮阳市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方便中小企业供应商朋友们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融资政策和获取贷款的流程。
对“政采贷”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建议意见的,及时向我市财政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393-*******
附件: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
2024年5月15日
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建设银行
银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濮阳分行 | 办理网点 | 建行濮阳分行辖内网点均可办理 | |
联系人1 | 梁应碌177*****606 | 联系人2 | 卢东兴199*****191 | |
联系人3 | 建行濮阳分行辖内网点均可咨询 | |||
融资利率 | 年化利率4.15%(包含0.2%平台手续费) | 融资比例 | (一)单笔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下的,单笔融资金额≤(合同金额-预付款-质保金)*90%。 (二)单笔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00万元(不含)以上的,其中: 1.单笔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00万(不含)-1500万(含)的,单笔融资金额≤(合同金额-预付款-质保金)*70%; 2.单笔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500万(不含)以上的,原则上单笔融资金额≤(合同金额-预付款-质保金)*50% | |
贷款额度 | 最高额度3000万(不含3000万) | 融资期限及还款方式 | 授信期限最长1年,按月还息到期还本 | |
申请条件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 3.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主(如需)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2(含)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 企业主是指具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认定规则如下: (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 (2)一人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3)有限责任公司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持有50%以上股权的个人;持有股权不足50%,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股权总和在公司所有股东中占比最高的个人;企业出函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且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6.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原则上在政府采购网有真实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记录; 8.不低于建设银行信用评级13级(网络供应链信用评级e级); 9.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 | ||||
申请流程 | ||||
1.采购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 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合同中应列明收款账号为建行账号。 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备案,备案账号需建行账号。 4.收集客户相关资料,备案后进入网站申请融资。网址:https://www.ccbscf.com/portal/index.html 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融资款项。 6.贷款到期前,政府部门将采购款项支付到采购合同所列明的建行账号中。 | ||||
承诺办理时限 | ||||
客户提供资料到放款约一周时间 |
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中原银行
银行名称 | 中原银行濮阳分行 | 办理网点 | 中原银行开州路支行 |
中原银行濮阳县支行 | |||
中原银行清丰支行 | |||
中原银行南乐支行 | |||
中原银行范县支行 | |||
中原银行台前支行 | |||
联系人 | 中原银行开州路支行 | 葛岱 | |
联系人 | 中原银行濮阳县支行 | 牛汉伟 | |
联系人 | 中原银行清丰支行 | 王保志 | |
联系人 | 中原银行南乐支行 | 李岩 | |
联系人 | 中原银行范县支行 | 王锋 | |
联系人 | 中原银行台前支行 | 刘沛 | |
融资利率 |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实行差别化风险定价(现阶段利率区间3.6-5.0) | 融资期限 | 贷款期限应与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等相匹配,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含) |
贷款额度 | 根据借款企业提供的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须扣除质保金及采购人应付的预付款)的 70% | 还款方式 | 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还款方式 |
(一)申请标准 | |||
1.准入区域:河南省各地市市级及以上、已放开办理权限的区县级政府采购类项目(全省基本已放开),以及有专项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项目。 | |||
(二)申请流程 | |||
1.客户通过中原小微金融微信小程序申请政采贷。 | |||
(三)办理时限 | |||
开户到放款约一周时间 |
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中国银行
银行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办理网点 | 中国银行濮阳人民路支行 |
中国银行老城支行 | |||
中国银行清丰县支行 | |||
中国银行范县支行 | |||
中国银行南乐县支行 | |||
中国银行台前县支行 | |||
联系人1 | 魏国帅187*****698 | 联系人2 | 郑文涛150*****385 |
联系人3 | 裴朋鸣158*****340 | 联系人4 | 祝令东198*****818 |
联系人5 | 梁凯恒173*****266 | 联系人6 | 袁嘉良173*****266 |
融资利率 | 年化利率不高于3.85% | 融资比例 | 70% |
贷款额度 | 组合授信最高1000万元 | 融资期限 | 12个月 |
申请条件 | |||
1.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 2.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以往年度有执行政府采购的记录),且政府采购业务无行政处罚记录。 3.最近年度纳税申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免交增值税和小额纳税人可以结合财政账户回款予以核实。 4.企业及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企业不涉及民间借贷、参与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 |||
申请流程 | |||
1、企业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回款账户,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合同回款账户为中国银行账户。 2、中国银行通过系统核查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信息 3、提供授信相关资料,递交中国银行发起授信申请 | |||
承诺办理时限 | |||
开户到放款约一周时间 |
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工商银行
银行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 ||
联系人1 | 李献忠131*****058 | 办理网点 | 营业部 |
联系人2 | 王文达176*****002 | 华龙支行 | |
联系人3 | 刘丹阳15839301156 | 开发支行 | |
联系人4 | 柳 燕18203931989 | 油田支行 | |
联系人5 | 刘 未18603932153 | 濮东支行 | |
联系人6 | 吴庆堂13703839596 | 人民路支行 | |
联系人7 | 王 森15139337299 | 濮阳支行 | |
联系人8 | 张笑宇18003932889 | 清丰支行 | |
联系人9 | 李玉琦18790987767 | 范县支行 | |
联系人10 | 李畅赛15936777757 | 南乐支行 | |
联系人11 | 张 珂17703938629 | 台前支行 | |
融资利率 | 不低于一年期LPR基准利率 | 融资比例 | 不高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未融资且未付款部分)的90% |
贷款额度 | 不超过300万元 | 融资期限 | 不超过3年 |
申请条件 | |||
1.采购单位为区县(含)级以上政府预算部门,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成立时间在1年(含)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正常的小微型企业; 3.有采购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及交易成功记录,且履约良好; 4.企业自身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工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
申请流程 | |||
根据工行相关制度办理,具体与经办网点联系。 | |||
承诺办理时限 | |||
- |
濮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书——邮政储蓄银行
银行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濮阳市分行 | 办理网点 | 邮储银行华龙区支行 |
邮储银行黄河西路支行 | |||
邮储银行南海路支行 | |||
联系人1 | 李世震13783538821 (华龙区支行) | 联系人2 | 范小川18603939961 (华龙区支行) |
联系人3 | 肖丕博13721780631 (黄河西路支行) | 联系人4 | 任晓芳13693930006 (黄河西路支行) |
联系人5 | 苏文锦13903933758 (南海路支行) | 联系人6 | 刘爱慧15139383650 (南海路支行) |
融资利率 | 最低执行LPR | 融资比例 | 最低60% |
贷款额度 | 最高500万 | 融资期限 | 额度期2年,单笔12个月 |
申请条件 | |||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手续(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文件)。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实际控制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 (三)企业商业及银行信用良好,企业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 (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或对于部分产品授信对象为新建企业的,可按相关产品制度规定执行。 (五)企业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无法有效分析的复杂持股关系。 (六)企业所属行业符合行内授信政策导向。 (七)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产品制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企业的资产负债水平(包括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名下的资产、负债)应符合行内授信政策相关要求。 | |||
申请流程 | |||
(一)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合同中的回款账号必须为邮政银行账号。 (二)采购合同在平台备案,备案账号必须为邮储银行账号。 (三)备案后可在采购平台申请融资。 (四)我行将根据合同合适贸易背景并根据合同按照对应比例核定可融资额度。 (五)贷款到期前,政府采购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资金支付。 | |||
承诺办理时限 | |||
开户到放款约一周时间 |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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