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ZZB-Z-*******C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

2,17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见招标文件列明的采购需求

满足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满足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关标准

2,178,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晓松(采购人代表)、吕喜旺、罗建华、梁静荣、杨生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标准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2.4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公告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其总得分为88.3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139号

联系方式: 罗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80号长和国际F座22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丽妮 郑艳

电话:029-********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

标签: 随案同步 电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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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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