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评标公示
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评标公示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阳区新圩镇2023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专业。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6.19;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4.39; 第三中标候选人: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84.99。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1.5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70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批复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秋莎 | 资质资格 | 市政给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闽G009-***** |
业绩 | 1.大沙河流域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打包立项)(可研设计勘察(含排查))Ⅰ标;2.宁德市中心城区内河排水口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县城区域排水分区正本清源工程(勘察设计);4.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中水回用(一期4000吨/天)计改工程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给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龙岗区小区供水体质提升工程-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片区工程等2个项目设计;2.罗湖区2023年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三标段;3.罗湖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计)Ⅴ标段;4.南山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二期)(勘察设计)(2标段);5.大沙河流域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打包立项)(可研设计勘察(含排查))Ⅰ标;6.宁德市中心城区内河排水口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7.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水务一体化全区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县城区域排水分区正本清源工程(勘察设计);8.南山区排水小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三期)(勘察设计)Ⅰ标段;9.南山区排水小区老旧管网修复改(二期)(勘察设计);10.坪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第三阶段)项目EPC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0.38% | ||
质量承诺 | 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70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批复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明喜 | 资质资格 |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业绩 | 1.廉江市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北部湾大道廉安路口至廉江河段)勘察设计;2.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第一标段);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通许项目区)勘察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廉江市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北部湾大道廉安路口至廉江河段)勘察设计;2.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第一标段);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4.三水区提质增效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西南、云东海片区)勘察、初步设计;5.汕头市澄海区南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6.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7.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8.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调整项目工程设计;9.惠阳区梅龙湖产业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富源路、新九七路及截水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10.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设计;11.开封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通许项目区)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2.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设计总工期70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批复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琳 | 资质资格 | 给水排水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鲁210*****3100114 |
业绩 | 1.台东步行街更新项目管线方案综合及管线容量分析;2.科苑纬二路(科苑经六路-科苑经七路)道路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3.崇阳路华城路口袋公园项目、兴阳路林荫廊道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4.青岛国际邮轮港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港极路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港青路港通路铁山路港平路陵县支路邱县路道路及管网工程、1#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胶州市海尔大道改建提升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等设计施工总承包;2.台东步行街更新项目管线方案综合及管线容量分析;3.创新中心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设计;4.城阳区污水管线清淤修复工程(白沙河南岸等五条管线)(设计施工总承包);5.城阳区污水管线清淤修复工程(华中路等六条管线)(设计施工总承包);6.青岛国际邮轮港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期项目(不含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实训基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7.唐河路-安顺路打通工程(设计);8.青岛国际资源配置中心北片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9.劲松五路(滁州路-黑龙江路)打通工程(设计);10.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园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5-13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15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20
标签: 理提质增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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