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G-F-******

二、项目名称: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世纪科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国际创客港9栋4楼 单价:0.6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服务类(重庆世纪科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本项目为 完成馆藏应数字化汉文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 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机关室藏档案的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完成馆藏上一年度已整理翻译完成的满蒙文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治理对象包括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中的全部数据,以及存储设备中的全部电 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是 对系统中目录著录不规范、缺失、错挂漏挂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对存储设备中的全部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进行规范分类和存储,数据量约90TB。三是完善系统数据,如补充挂接日伪档案挂接,完善垦务档案、政办档案数据等。 数字化加工工作主要包括:档案出库、前处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成果质检、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档案入库、开放鉴定、项目档案、项目验收、成果移交和项目质保等方面。 交付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档号编制规则》(DA/T 、3-2022)、《档案著录规则》(DA/T 18- 20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20)、《电子档案和档案数 字化副本移交接收规范》(DB15/T 2459-2021)、《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等 0.6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鹏(采购人代表)、周虹利、张振国、贾建忠、郝建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世纪科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93.5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60号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质疑联系电话: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南

电话:0471-*******;质疑联系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5月16日


标签: 数字化加工 档案馆 纸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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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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