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2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皋城路红星美凯龙对面
成交金额:壹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 服务范围:为园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路演培训等孵化服务,以及开展科小、高企培育、项目申报指导、知识产权开发辅导、产学研对接、科技培训和电商园运营管理(在线经济园)等科技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期完成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的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统计监测及运行综合情况上报事项,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中达到良好及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治淮、潘勤、冷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与皋城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16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2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皋城路红星美凯龙对面
成交金额:壹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及电商园运营 服务范围:为园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路演培训等孵化服务,以及开展科小、高企培育、项目申报指导、知识产权开发辅导、产学研对接、科技培训和电商园运营管理(在线经济园)等科技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期完成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的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统计监测及运行综合情况上报事项,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中达到良好及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治淮、潘勤、冷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与皋城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5 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0564-*******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16日
标签: 孵化服务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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