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5-16 17:35: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华西振兴水利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46元 690天 合格 梁玉红 264*****018***** 93.77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9元 690天 合格 杜瑞 264*****012***** 91.5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宁夏汉成建设有限公司 *******.13元 690天 合格 刘军 264*****016***** 90.56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或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公示期:2024-05-16至2024-05-1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极乾 电 话:159*****136
代理机构: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亚荣 电 话:181*****371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5-16 19:28: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质量提升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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