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选任破产管理人结果的公..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选任破产管理人结果的公..
本院受理的蚌埠市蚌山区居诺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决定以竞争选任的方式公开招募本案的破产管理人。本院于2024年5月9日发布了《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有6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向本院提出报名申请。经现场评审,选定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破产管理人。
特此公告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标签: 选任破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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