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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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
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编号:RDZB-DF-2024-0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
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
中标人:内蒙古路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72万元
二、其他:
一、合同编号:RDZB-DF-2024-03
二、项目编号:RDZB-DF-2024-03
三、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
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
地址:乌兰浩特市圣山街4-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路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二区5号住宅楼1单元2102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含税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
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1包720000.00见合同附件1
合同金额:72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5月6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5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

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李刚
电话:0482-82696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4号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刘澜涛、杨磊

话:0482-8396558
电子邮件:nmgrd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心(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10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标
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目
货物采购合同
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
甲方: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胺分站
地址:
内蒙古自酒
造特市圣4-1
乙方:
内蒙龄路
环保科
限公司
150105
地址:内蒙古治☒
压泉区滨河北路水语青城二区4号住宅楼1
单元210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天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2024年专用材料(分析仪器耗材
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采购项且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结
果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基本情况
(一)根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甲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基本情
况如下:采购分析仪器耗材、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应急试剂笔。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价、与货物相
1
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对采
购货物有要求及承诺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
合同不一致的,采用最优于甲方原则解释,甲方可根据货物需求确认具体货
物内容。
二、乙方交付货物的时间及地点
(一)交付方式:口一次性交付☑分批次交付
(二)交付时间:以甲方单次订单载明时间为准
(三)交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四)交付货物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
(五)乙方交付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吉建磊15849388331
2
(六)甲方接收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吴春雨15004800293
三、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
(一)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磋商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
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4.除非
有甲方豁免否则应当提供全新未经使用的货物。
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磋商文件的相关
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货物质量证明
文件。
四、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及标识

(一)乙方交付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70X!
规范性文件对产品包装及标识的要求;2.符合甲方磋商文件对货物包装及标
识的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对货物包装及标识作出的承诺、声明或
保证;4.符合绿色环保、运输及安全性等要求,包装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
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
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
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货物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的运输要求
(一)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3
(二)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对货物的验收
(一)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
甲方收到到货通知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3日内,由甲乙双方及第
三方(如有)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外观进行
验收,无需调试安装设备,可以同步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
应签署书面验收记录,作为本项目的履行文件留存。如发现质量问题,
甲方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所
交付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但不免除乙方的质保责任。乙方在
收到甲方关于质量问题的书面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解决处理。
(二)乙方提交的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
的,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中作出明确记载,保留相关的证据,并有权拒
绝接受货物,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N
(三)对于需进行安装调试的货物,到货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完毕
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对货物进行终
验,验收不通过的由乙方在5日内负责解决处理,验收通过的,由甲
方出具履约验收书。
(四)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后视为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
七、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
为720000元(小写)柒拾贰万元整(大写),该价格为含税价。
铅标液20mg/L
中国
青岛聚创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
168
1
168
汞标液20mg/L
中国
青岛聚创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
168
1
168
铜标液20mg/L
中国
青岛聚创环保
168
1
集团有限公司
168
便携式GC
标准气体(内标气)

中国
北京博赛德科
技有限公司
8400
1瓶
8400
-MS(含半挥
京博
3
发性有机物
赛德
科技
1箱
固相微萃取
标准气体(载气)
中国
北京博赛德科
1800
系统,静/动
有限
技有限公司
(共6
18000
0
态顶空等)
公司
瓶)


40728元


720000元
19

标签: 环境监测 标准物质 应急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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