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东塔镇安家湖村一、二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东塔镇安家湖村一、二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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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东塔镇安家湖村一、
二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ZF2024-00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东塔镇安家湖村
一、二队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864765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香女二级建造师,市政
公用工程,宁 264202220230089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
(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标得分
1 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8647.65 王香女 30 合格 94.04
2 宁夏巨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9115.86 苗德银 30 合格 93.34
3 宁夏久浩建设有限公司 248947.75 王娟 30 合格 93.08;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东塔镇人民
政府或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项目
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鑫利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8647.65 30 合格 王香女 宁
264202220230089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巨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9115.86 30 合格 苗德银 宁
2642009201103621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宁夏久浩建设有限公司 248947.75 30 合格 王娟 宁 264201820190400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成功
电 话:13895317175
电子邮件:127873794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丰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政务大厅 602
联 系 人: 代瑞华
电 话: 13639589010
电子邮件: 36321632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道路维修 改造工程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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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正丰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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