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GN2024-06-270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5月15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4-06-2703
3、主要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B座十四层01室(一照多址企业)
投标报价:8,078,400.00元/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上海外服安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15号天徽大厦C座15楼A
投标报价:8,104,100.00元/年
公示期: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同步发布。
2024年5月17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备注: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此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的90%收取。以19个月中标总价格为收费计算基数,如所计算出代理服务费额度不满壹万伍仟元则按照壹万伍仟元收取。
各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函附录(报价一览表)已调整(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按本答疑澄清附件投标函附录(报价一览表)和各岗位综合分析表进行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件中相关内容。
招标编号 | GN2024-06-2703 | 发布日期 | 2024年4月22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服务 | ||||||||||||||||||
招标条件 | 招 标 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 / | ||||||||||||||||||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业务外包项目,岗位约90个,预算约820.5万元/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范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辖内各区域分支行厅堂辅助外包项目服务: 岗位约90个,预算约820.5万元/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标包划分 | 不分标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 邀请□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实际服务期限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劳务外包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业绩。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合同不能反映的,还须补充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 | |||||||||||||||||||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上述第(1)条、第(2)条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第(3)条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结果为准,第(4)条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注: ①不良信用记录以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第(1)条失信被执行人、第(2)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第(3)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第(4)条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以上内容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 ||||||||||||||||||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 | |||||||||||||||||
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 | ||||||||||||||||||
售价 | 详见”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3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人须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用户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实施线上电子开标,投标人在线进行远程开标即可。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www.youzhicai.com/) | ||||||||||||||||||
会员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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