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1525破1号关于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结果的公示
2022鲁1525破1号关于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结果的公示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2022)鲁1525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书显、吴起勋、吴绍娟、王海银、李大刚、温章聚申请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1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公告发布后共有3家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报名参与竞选,管理人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事项后,确定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聊城市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徐律师;
联系电话:182*****938;
联系地址:山东省冠县建设路与冉子路交叉口金德公司管理人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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