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射线探伤室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业射线探伤室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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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射线探伤室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370600231800551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工业射线探伤室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费率:
90%,质量: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费率:94.9%,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林州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费率:
94%,质量: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等有关要求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
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质量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
准。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确保
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各项要求。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
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张兆贤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鲁23720102024151004:
中标候选人(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盖玉杰注册建造师/二级/鲁
2372015202112780:
中标候选人(林州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吴恩龙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豫24117171748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
件: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中标候选人(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一建筑工
程-二级:
中标候选人(林州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
件: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一建筑工程-二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单
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8.900032.700026.400026.5000
25.600024.100027.750027.420054.19007.000088.6100:
中标候选人(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技术
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
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烟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7.400027.000025.900025.300031.700026.900029.5000
27.670054.76005.000087.4300:
中标候选人(林州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单位名称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技术标评委7技术标平均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总得分
林州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6.400025.300024.900024.3000
28.500024.100030.300026.260054.95005.000086.2100: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7日17时15分-2024年05月20日17时1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
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
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
受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益港路9号
联系人:张宇涵
电话:0535-33052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阳市海阳路83号内办公301号
联系人:刘钰莹
电话:
0535-3227778
电子邮件:hyjdzb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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