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综合港区防波堤延伸及码头建设PPP中标结果

黄骅港综合港区防波堤延伸及码头建设PPP中标结果

公告代码:****************0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数量:1
项目名称:黄骅港综合港区防波堤延伸及码头建设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文文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沧州市渤海新区主题词:河北省财政厅
沧州市黄骅港务局黄骅港综合港区防波堤延伸及码头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黄骅港务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渤海新区

采购内容 : 1. 采购项目范围:黄骅港综合港区防波堤延伸及码头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标段划分:黄骅港综合港区防波堤延伸及码头建设项目包含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南堤)延伸工程、渤海水产品交易中心、综合港区9#10#通用码头工程等,总投资暂定为25.21亿元,本项目分1个标段。 2.1 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南堤)延伸工程建设长8.8km防沙潜堤,总投资约7.37亿元; 2.2 渤海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8737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854.68平方米, 容积率:1.27。项目主体划分为商务中心,会议中心,美食街,水产商业街,沿街小商业、水产交易大厅以及垃圾转运站、停车场。总投资约3.65亿元。 2.3 综合港区9#10#通用码头工程建设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估算总投资14.19亿元。 3、项目模式: 沧州市黄骅港务局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管项目公司;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授权,作为政府出资代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政府指定的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部分或全部出资将以交通部专项补助资金投入,该部分出资项目公司必须设立专款账户,仅能用于黄骅港综合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延伸(南堤)工程施工费的支付),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8%;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2%。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享有合理使用权;政府拥有项目固定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成立后的项目公司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本项目采用BOT运作方式,新建工程发生费用及运营费用全部来自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可委托具有运营管理经验的机构负责经营管理,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移交政府。 4、合作期限为不少于10年(含建设期)。 5、建设期: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南堤)延伸工程建设期 7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7 月 ,完工时间 2017 年 2 月 ),渤海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期 12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 7月 ,完工时间 2017 年 7 月 ),综合港区9#10#通用码头工程建设期 18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 2017 年 9月 ,完工时间 2019 年 3月)。 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采购公告期 :2016年05月16日

A包: 供应商名单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
A包: 供应商名单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东区八纬北路17号

定标日期 : 2016年06月06日
开标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中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和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文炜,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瑞森。项目编号:HBAD-2016政-61;年均投资年化收益率(%):6.8;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南堤)延伸工程,在交通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基础上并经财政结算评审后下浮(%):10;渤海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在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定额基础上并经财政结算评审后下浮(%):5;综合港区9#10#通用码头工程,在交通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基础上并经财政结算评审后下浮(%):10;合作期及建设期:合作期:不少于10年(含建设期);建设期: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南堤)延伸工程7个月;渤海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12个月;综合港区9#10#通用码头工程 18个月。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标准;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宝楼、孙桂莲、庞铁锋、孟庆海、李自信、刘喜荣、王志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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