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B31104地块体能训练中心充电车位拓展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包河B31104地块体能训练中心充电车位拓展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K******

二、项目名称:包河B*****地块体能训练中心充电车位拓展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电之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振徽苑小区3栋1005室

成交金额:陆万叁仟伍佰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包河B*****地块体能训练中心充电车位拓展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B*****地块体能训练中心部分空闲地块,已建车位15个,其余为素土夯实土地。为盘活资产,依据民航安徽空管分局党委会会议精神及委托运营协议,合肥民航空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拟通过公开市场采购,引入综合实力强并具备先进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由合作单位投资部分停车位和充电桩建设,科技公司与合作单位协作管理运营,促使体能训练中心相应设施尽快具备使用条件并投入使用。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5年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汤广义(组长)、王飞、张晓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4500.00(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159*****643@163.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民航空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骆岗公园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05号

联系人:朱宇轩、夏露超、张帅

联系方式:0551-********

邮箱:159*****643@163.com

标签: 充电车位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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