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JSZX-********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中鸿大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汇金广场A座20F2003-2004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拟采购一家专业涉税鉴证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文件,报告文件编制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且真实、合法,并指导企业完成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等。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北侧,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57*****3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磬云路197号安居大厦

联系方式:18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北侧

联系方式:157*****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7*****3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证服务 汇算清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