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宣传承淡安广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中医药文化宣传承淡安广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加减品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13*****761******B |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2号楼2-A2003 | 90.15分 | ******元 |
服务类 |
名称:中医药文化宣传(承淡安广场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为江阴市中医院新院区承淡安广场设计制作中医药文化宣传。承淡安广场设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重要指示精神,以发扬“澄江医派”为核心,以承淡安先生生平简介为牵引,以起源于我市的龙砂医派、澄江针灸学派为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名中医文化、中草药文化和廉政文化三个方面,打造独具江阴中医文化特色的室外广场。设计风格与医院整体装修风格、颜色相匹配,简洁、新颖、美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广场方案深化及确认,30日内完成所有文化布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制作、采购、安装、改造等),并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
杨丽、钱丽艳、程绮艳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江阴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导性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费金额:561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77*****992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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