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服务(二次)中标结果

办公室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服务(二次)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N510*****240*****-1

二、合同名称: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0*****240*****

四、项目名称: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人民政府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沱江路33号3楼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华路88号

联系方式:139*****0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信息系统服务 1(项) ¥44,312,700.00 ¥44,312,700.00 1、功能要求: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服务采购,包含1.前端感知源服务、2.视图库服务、3.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系统(含视图解析能力)服务、4.网络及系统安全服务、5.三维立体化防控系统、6.密码应用系统、7.指挥中心及指挥室服务、8.移动感知源、9.前端设备光纤链路租用、10.IDC机柜租用、11.前端感知源供电服务、12.运维服务、13.集成服务。 2、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提供全新的(含零部件、配件等)用于服务,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遵循信息、通信行业的标准规范,按公安行业要求进行相应的规范实施。 (3)供应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制度,确保产品和服务达到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实现采购人的业务需求。 (4)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按项目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5)供应商应就系统的操作、使用对用户进行培训。

合同金额: 44,312,7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叁拾壹万贰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人民政府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成都市公安局火车站地区分局辖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_已压缩.pdf

火车站地区智慧公安感知源建设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人民政府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05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公安 信息系统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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