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河管理站、区管水域和长江口管理站船舶维修保养 中标结果

苏州河管理站、区管水域和长江口管理站船舶维修保养 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11N425*****020*****

二、合同名称:苏州河管理站、区管水域和长江口管理站船舶维修保养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24**********-********

四、项目名称:苏州河管理站、区管水域和长江口管理站船舶维修保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喜泰支路6号2幢

联系方式:021-********

供应商(乙方):上海中燃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

地址:

联系方式:133*****7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苏州河管理站、区管水域和长江口管理站船舶维修保养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2024年度苏州河管理站8条船舶和区管水域和长江口管理站1条船舶的日常维修保养、检验及应急抢修。
服务要求:1、乙方应凭甲方签发的《船舶维修审核表》接受承修任务。特殊情况下,如突发故障抢修可事后补办相关审核手续;
2、乙方对维修项目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因客观原因而无法自修的项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外送维修。等
服务时间:1)单船年度检验维修及报验:25天内;
2)单船中间检验、换证检验维修及报验:35天内;
3)船舶应急抢修:2小时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抢修完毕;
4)所有船舶维保周期(非抢修项目)履约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10月31日。
服务标准:l、甲方按维修项目单对竣工船舶进行全面的验收,乙方负责申请船舶法定检验并及时办理船检证书,船舶出厂前双方应签注《船舶维修保养出厂验收单》。
2、甲方发现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应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3、乙方需提供主辅机特约维修商的维保材料(发票、维保记录等)。等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船舶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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