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蒲灌区和团结大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预中标结果
辽蒲灌区和团结大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预中标结果
辽蒲灌区和团结大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 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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