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检察院12309控告申诉设备项目中标公示
郏县人民检察院12309控告申诉设备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远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郏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郏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设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磋商、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郏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NYL-********
二、项目说明
2.1采购内容:郏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平台建设,包含设备配置和更新、网络部署和上级平台对接、系统安装部署和调测等。详见磋商文件。
2.2工期:1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5月9日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4年5月20日
磋商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诚朴路与黄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临街商铺三楼会议室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亿网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磋商报价:******.00元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一致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郏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郏县凤翔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田主任
电 话:0375-*******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远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12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1号新纪元酒店五楼520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需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且与递交投标文件委托人一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远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