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综合陈列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计合同政府 中标结果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综合陈列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计合同政府 中标结果
采购人(甲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办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陕西圆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11号嘉汇大厦14层
联系方式:181*****72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综合陈列工程施工阶段 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计项目采购 | 1(项) | ¥298,000.00 | ¥298,000.00 | 1、技术要求: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综合陈列施工阶段开展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计,按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1)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期间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驻场,驻场人数不少于2(含2人)人;现场工作人员在夜间施工和抢修项目中必须随叫随到;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擅离岗位,驻场人员未按照要求的人数和时间落实,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在入场前应成立审计项目组,根据被审计项目情况做好跟踪审计工作计划;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审计工作日志记录,现场影像、测量、监督资料的留存等工作;每周按时提交审计工作周报,列席项目会议等。(3)乙方人员应恪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保证对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4)被审计项目各方移交的结算资料完备后,在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人员条件:(1)全过程造价控制:须配备施工现场驻场人员2名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2)结算审计:须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3、其他条件:为保证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和跟踪审计的独立性,本项目不接受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提供工程项目咨询、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合同金额: 2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采购方式:
2024年05月20日
2024年05月21日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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