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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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4-7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平磋商采购-2024-7-1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新乡市平原路319号

1,017,6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

(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帅帅(技术类-公安消防设备)、刘娟(经济专家)、李岚(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其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暂估费用不高于*****元。
收费金额:12,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东 200 米
联系人:阎庚莉
联系方式:186*****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大厦(商务外 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 米)8 楼 802 室
联系人:何志龙
联系方式:0371-******** 、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志龙
联系方式:0371-******** 、0371-********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十二处 签于 2024/05/21 15:55:05
十二处 签于 2024/05/21 16:28:11

我要投标 附件.zip

标签: 办案区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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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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