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市政消火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鹿邑县市政消火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鹿邑县市政消火栓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现就本项目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市政消火栓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6]0404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06月22日
评标地址:周口市交通路周口国贸15楼1511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凌云 季春霞 石超军
三、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06月15日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鹿邑县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48.16万元
工 期: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鑫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48.47万元
工 期: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48.483971万元
工 期: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鹿邑县境内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9*****873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0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
本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评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6年06月22日146*****94353149-146*****94396890.zip" target="CMSFILEINCONTENT">附件1
标签: 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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