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街道机关办公计算机网络及配套设备的安全,保障正常办公需要,高效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维修维护设备范围
1、对所有电脑故障、隐藏问题进行排除,优化系统和程序。
2、对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所有配套设备故障进行排除,设备加粉、加墨,更换元器件,讲解操作及使用。
3、网络维护,排除一切网络故障(专线服务范围:接入后到计算机电脑,配合专线人员完成终端调试与培训工作;电信故障、网站维护除外)。
二、维修维护要求
1、乙方每周应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1次维护(上午9:00—下午17:30,含节假日)。
2、若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的服务通知后,乙方技术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故障现场并排除故障(如甲方遇紧急情况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3、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果确认甲方设备属于硬件损坏,须更换的,甲方可自行购买, 乙方无偿安装调试。甲方也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按配件的市场价格收费。硬件在保修期内若出现故障,乙方必须按硬件的保修政策执行。
4、乙方应确保甲方电脑上网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转,并及时排除网络基本故障。
5、乙方技术员在维修的同时,甲方应有人在场。
三、维修维护期限
维修维护期限为1年,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四、维护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维修维护费按每月2245元,全年维护费
*****元整。大写:贰万陆仟玖佰肆拾元整。(详见附表)
五、维修维护数量
计算机电脑及配套设备维修维护数量清单(详见附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对乙方维护服务试用一个月。若双方满意,则合同从签订之日正式履行;若甲方不满意,则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但应按照乙方已服务期限、数量、质量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2、在维护期间,乙方应免费提供常用软件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
3、在合同期间,若甲方新增设备(电脑)在本合同维护设备(计算机电脑)总数量的10%内,乙方不另外收取维护费。超设备(计算机电脑)总数的10%以上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对同一设备同一故障现象连续三次不能排除,达三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但应按照乙方已服务期限、数量、质量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5、甲方不定期组织各科室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满意度低于70%,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若整改后经再次考核,满意度仍低于70%,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但应按照乙方已服务期限、数量、质量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七、保密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信息化设备维修服务,在进行维修/维护设备时,应遵守甲方有关的保密事项。
1、不记录、不存储、不复制甲方的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秘密。
2、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存储介质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信息系统的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乙方如将甲方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个人和组织,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服务费应全额退还,就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