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电气改造及末端电源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电气改造及末端电源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华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913*****085******E | 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小行路52号25栋102室 | 95.00分 | ******元 |
工程类 |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电气改造及末端电源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电气及末端电源改造工程,包括音乐厅配电房,风机房,空调机房照明,低压出线,低压进线柜,低压计量柜,电容补偿柜,低压出线柜,低压联络柜,低压母线槽,低压电缆,摄像系统线路,检修、安装、运输、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需对破拆墙面复原并保证后期免费维保时间为五年及以上。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祥玲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433 |
魏霖、张承宏、刘璐(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和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标准的48%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采购服务费:9624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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