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风电乡村振兴工程优选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怀远县风电乡村振兴工程优选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怀远县风电乡村振兴工程优选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怀远县风电乡村振兴工程优选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项目(项目编号:ZHJ-2024-CG-041)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比选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人:怀远县大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采购人通过本次比选择优选择本项目投资主体,由采购人和投资主体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中采购人股份比例不低于10%。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维护,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研及环评稳评等配套报告、地勘、设计、委托招标、监理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验收、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电力消纳的项目建设工作,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工作,项目资金筹措及平衡、债务偿还、利润分配、受益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保障等工作。相关工作中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司应依法组织招标。
2、服务期限:开发建设期暂定1年(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作年限暂定20年(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
3、采购人地址:怀远县金融中心大厦
4、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凤凰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5、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6、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7、开标日期:2024年05月21日15时30分
8、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1日-2024年05月22日
9、采购人代表:李先生;联系方式:186*****666
10、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得 分:94.40分
11、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陈安琪、何鑫
*********@qq.com%E9%82%AE%E7%AE%B1%E3%80%82" data-mce-fragment="1">各申请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期满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是申请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552-*******、199*****867、152*****77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公示单位:怀远县大禹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标签: 振兴工程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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