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中心学校2024年-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及成交人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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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及成交人信息公示
(招标编号:C2024-7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中心学校 2024 年-2026 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人:云南鼎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一采三年,一年一签,
本次为第一年。350132 元
二、其他:
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资金比例:100%财政资金。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属于“一采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年度为第一年。安保人员数
量不少于 8 人,到手人均工资每人不低于 2000 元,管理费用 40 元每人每月,购买五险。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万零壹佰叁拾贰元整(350132 元)。
6、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24 版)》(云政办函〔2024〕7 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60 万
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项目规模:350132 元/年。
9、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列明的相关安保服务要求。
10、采购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代理机构企业公众号。
11、第 1 次公告:2024-4-24 至 2024-4-30,无磋商响应人报名。第 2 次公告:2024-5-6
至 2024-5-11,无磋商响应人报名。第 3 次公告:2024-5-13 至 2024-5-20,无磋商响应人
报名。
12、本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60 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采购人在 3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无潜在供应商报名响应磋商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财
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昆
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昆财采
〔2019]5 号),关于”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相关规定,
委托代理机构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组织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
13、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小组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组建成立,共由 3 人组成,
论证小组选举陈石兵为小组组长。论证小组依法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论证,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00 签署并提交了论证意见书,判定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不存在《昆明市政
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昆政务通〔2022〕3 号)所列
举的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合理条款。论证小组成员为:李跃兰、陈
石兵、周保富,三位成员均为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
14、在经过磋商文件论证,确认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不存在其他不合理条款的情形后,采购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以追回三次流标损失的工作
时间,确保校内安保服务工作能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启动为目标,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的石
林县内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云南鼎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安保服务事项达成共识。
15、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采购代理机构企业公众号同时发布了结果公示。
16、在公示期间,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或单位,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
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提出质疑或投诉。
17、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质疑或投诉,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与云南鼎业保安
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中心学校。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中心学校
地 址:石林县大可乡大可村委会大可村 118 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135187947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刘江
电 话: 13577109407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