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原县公共汽车客运首末站停车库房、保养库房改造暨充电站建设项目成交候选
人公示
(招标编号:HNHR-2024-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清原县公共汽车客运首末站停车库房、保养库房改造暨充电站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投标报价:209.809751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3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投标报价:209.649999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3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抚顺县公路工程处,投标报价:209.899768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3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清原满族白治县公路工程处)的项目负责人:王帆辽221111227530:
中标候选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的项目负责人:吴宪恒辽
2212022202206649
中标候选人(抚顺县公路工程处)的项目负责人:赵成刚辽2211516686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抚顺县公路工程处)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抚顺县公路工程处)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三、其他
工期: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共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8423696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东段7号琥珀大厦1409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13081312252
电子邮件:hnhrliaoning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丽陈
(签名)
印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