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服务区辅助岗劳务外包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呼和浩特市锦安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 7,740元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 | | |
填报的单位业绩 | 1、内蒙古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安保及保洁劳务服务;2、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保安服务公司项目;3、呼和浩特市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安保服务;4、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安保服务;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分公司保安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 | |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蒙威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 7,788元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 | | |
填报的单位业绩 | 1、山东毅海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和林格尔县建设银行项目劳务服务;2、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 | | | |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亿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770元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 | | |
填报的单位业绩 | 1、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保安、保洁服务;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安全保卫服务;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标段编号 | 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 |
1 | 呼和浩特市保安服务公司 | LWWB-1 | 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各类证照均为黑白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 e 款。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服务区辅助岗劳务外包
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服务区辅助岗劳务外包采购招标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拟确定:
LWWB-1 标段:
推荐第 1 中标候选人
呼和浩特市锦安安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7,740 元
服务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填报的单位业绩
1、内蒙古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安保及保洁劳务服务;
2、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保安服务公司项目;
3、呼和浩特市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安保服务;
4、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安保服务;
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分公司保安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推荐第 2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蒙威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788 元
服务期限
填报的单位业绩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1、山东毅海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和林格尔县建设银行项目劳务服务;
2、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
推荐第 3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亿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770 元
服务期限
填报的单位业绩
LWWB-2 标段: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1、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保安、保洁服务;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安全保卫服务;
推荐第 1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赛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720 元
服务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填报的单位业绩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起帆职业培训学校新城区东风路办事处安保及秩序维护
项目;
2、内蒙古云抖网络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洁服务;
推荐第 2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致中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770 元
服务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填报的单位业绩
内蒙古蒙凌速达冷链仓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冰淇淋产品的装卸业务;
推荐第 3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华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780 元
服务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年
填报的单位业绩
维得新能源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风电技改运维项目;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和依据: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标段编号
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
1 呼和浩特市保安服务公司 LWWB-1
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各类证照均为黑白复印件或扫描
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 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
条 e 款。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1 第一
个信封初步评审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从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
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8.5 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
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
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6604780001 157713585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