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永宁县征沙渠土地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WEME24-NT04-SG01)
公示时间: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 到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7日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00099.00 元,
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宁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83018.00 元,
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80000.00 元,
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董继春,身份
证号:642103198002******,资格证书编号:宁 2642013201400876,项目经理业
绩:银川市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宁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丽艳,身份
证号:622827199508******,资格证书编号:NX21623789,项目经理业绩:贺兰山
(石嘴山段)整治区人工促进生态修复项目七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俊,身份证
号:640221198508******,资格证书编号:宁 2642011201204394,项目经理业绩:
典农河(惠农段)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4 标段;固原市原州区张易
镇张易村建筑用砂矿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宁夏中宁县铜铁沟陶瓷黏土矿二号采矿
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 异议要求
1.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在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首页-菜
单栏-“异议投诉”栏目或通过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提出书面异议。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受理电话:0951-5096103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被异议人的名称;
(4)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5)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
份证明文件;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超过异议期限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
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4)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
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
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
无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电话:0951-5096103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军
电话: 0991-2710705
电子邮箱:leijun@cwem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