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施工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施工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
施工1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汇衡昊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内黄县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内黄县大功灌区“23.7”水毁修复项目-施工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24年*5月21日*9时**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1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9L8YUQ2U | |||
评标总得分 | 93.42分 | 78.69分 | 76分 | |
投标报价(元) | *******.12 | *******.77 | *******.71 | |
项目经理 | 张路路 | 孟亚飞 | 孟玲玲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控制价 | *******.23元 | |||
工期要求 | 6*日历天 | 6*日历天 | 6*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张路路 | 项目经理 |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孟亚飞 | 项目经理 |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3 |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孟玲玲 | 项目经理 |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23*5513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签 订金额 |
1 | 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西华县贾鲁河干流重点河段治理工程 | 西华县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 4678.952231 万元 | |
晋江市池店南片区景观水利工程一期 |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 ||||
郑州市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冯沟调蓄工程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项目工程 | 郑州市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2318867.28 元 | |||
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围村堤灾后重建及修复工程项目 | 淇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
霸州市龙门口等泵闸水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霸州市水务局 | ||||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治理工程(建安区段)一期工程(三标段) |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
聊城市高唐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2*21 年)施工标段十七 | 高唐县灌排工程管理处 | ||||
汝州市夏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汝州市水利局 | 2*22.12.19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穿越沙河段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 平顶山市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3 |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2*23年睢县河堤乡党李村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睢县河堤乡人民政府 | 4488795.1*元 | |
范县彭楼灌区维修养护工程 | 范县水利局 | 1226427.1*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部评定且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 AAA 级证书 | |
2*22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 | / |
3 |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商务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总得分 | 经济标 | 技术标 | 综合标 |
1 | 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3.42 | 3*.54 | 22.88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78.69 | 39.87 | 29.*6 | 9.76 |
3 |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39.94 | 29.3* | 6.76 | |
4 | 河南济水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5.15 | 39.81 | 28.54 | 6.8*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黄县)》《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公示时间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内黄县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527**5622335Q
联系人:田先生
地址:内黄县朝阳路西段路北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黄县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98134561
招标代理:汇衡昊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月
联系电话:*371-898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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