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4年度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干职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北京市2024年度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干职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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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干职食堂食材供货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区) | 市辖区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 |
业主单位联系人 | 陈嘉隆 |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 139*****717 |
服务内容(项目内容) | 为我单位食堂供应 1、蔬菜水果:新鲜蔬菜、水果; 2、副食调料:豆制品、熟食制品、半成品、咸菜、干货、调味料等; 3、牛奶、饮料及奶制品:牛奶及酸奶; 4、粮油:米、面、油及杂粮; 5、包括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鱼、虾及其他肉类、鲜品、冻品、水产等。 供货标准: 1、蔬菜:保证新鲜、干净、整齐,无腐烂变质叶片、无干瘪失水菜品; 2、水果:按照要求规格提供货品,保证新鲜、干净、整齐、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干瘪失水的瓜果; 3、副食调料:按照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改品牌、容量、包装等、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货品、不得提供污秽破损散乱货品;不得提供含水量高的干货和调味料等; 4、牛奶及奶制品:按照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改品牌、容量、包装等、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货品、不得提供污秽破损散乱货品; 5、粮油:按照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改品牌、规格、包装等,保证新鲜、干净、整齐、无过期变质破损污秽货品;不得提供虫吃鼠咬货品。 6、肉类、冻品:按照要求标准供货,必须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不得出现病畜禽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肉,每次所送鲜肉必须提供符合职能部门要求的检验检疫证明,鲜肉类必须保证货品干净、整齐,冻品类必须保证冷冻,不得有大部分化水或二次冷冻变质货品,不得提供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货品、三无产品、包装破损散乱污秽的货品。 7、供货商须具备销售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蔬菜、水果;销售鲜肉、水产品的资质,并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够按照要求每日及时送货。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4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
中选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
中选金额(万元) | 34 |
情况说明 | |
中选中介机构 | 河北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选机构机构地址 | |
中选结果公告公示期 | 7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标签: 干职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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