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支持服务合同公示

临床支持服务合同公示

滨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支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滨州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BZGP-2024-0101

四、项目名称:滨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支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滨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 515 号

联系方式:0543-*******

供应商(乙方):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街道办事处香港路174-5号智慧谷A3号7楼702门

联系方式:130*****3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00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主要标的及履约期限、地点等情况详见下方合同文本。

滨州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滨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支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包号:BZGP-2024-0101、A01

甲 方: 滨州市人民医院

乙 方: 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滨州市人民医院(甲方)所需服务滨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支持服务采购(项目名称)、BZGP-2024-0101、A01(项目编号、包号)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成交乙方响应文件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合同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为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提供的临床支持服务项目,人员共计111人。主要为甲方提供医疗医技科室从事医疗辅助性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急诊科、精神科、临床科室辅助护士、护理员服务、门诊分诊、导医导诊服务、超声室分诊台分诊预约及超声录入服务、放射科分诊台分诊及打印报告服务、内镜中心登记及内镜洗消服务、消毒供应器械消毒及打包服务、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肌电图室检测、康复推拿、儿童保健康复服务等服务项目。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宗旨,为滨州市人民医院提供优质服务。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00元,大写:贰仟零玖拾肆万元整。(分项价格详见附件一《报价分析表》)。合同价款含税。甲方需要的服务人员岗位数量及产生费用可根据工作岗位需求给予相应调整。

乙方开户单位: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帐号:155*****040******

五、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元 □自筹性资金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先服务后付费。根据实际在岗人员数量、工作天数、服务考核结果进行付费,采购人每月20号前将上月的结算款项汇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七、服务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全部拟派人员到岗,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如延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付合同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

九、实施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

1.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联系人:宋峰峰; 联系电话:0543-*******

十、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办公场所及水、电等,以便于业务的顺利开展。

2.甲方为乙方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必备的物品和设施,提升医院标准化服务。

3.甲方对提供服务岗位的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检查,每月征求各科室医护人员及患者意见,对提供的工作人员满意度进行考核打分,考核达到80分为服务工作合格;考核分数或者每名服务人员的满意度低于80分后每低1分,均扣除乙方管理费50元。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或患者有效投诉两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更换和调整。(考核标准见附件)

4.甲方要每月根据实际在岗人员数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每月结清。值夜班人员参照本院职工夜班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算夜班费用,每月随人工费用一起支付。

十一、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服务人员配置,但须甲方认可,由乙方与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法律义务。乙方派出人员接受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的考核。

2.乙方根据甲方工作实际运行的需求提供岗位服务人员。为保证服务水平,分批提供服务人员,持续上岗,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员数量根据甲方需求另行约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满员上岗服务,如果发现有缺岗现象,将按人头扣除该岗位相应费用。

3.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各岗位职责培训服务人员上岗;在工作过程中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可以添加完善制度。(详细岗位职责内容见附件)

4.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职责范围内提供服务,因工作失职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患者发生意外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工作人员的自身伤害以及发生工伤,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每月定期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如果甲方无故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结算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6、乙方指派 于妍妍、赵新担任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其联系方式分别 137*****917182*****709。乙方项目经理的职责:负责与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对接;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共同签署考核文件等相关资料;代表乙方实施的其他相关事项。

十二、变更、修改和转让:

1.对本协议及附件的修改、变更与解除,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内容无法履行,或双方均认为合作终止的条件成立,经协商可以终止合作。在没有违约和没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作。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如果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十三、合同解除: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可解除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滨州市仲裁委员会(开发区仲裁中心)提出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六、签约地点:滨州市人民医院。

十七、送达条款: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是甲乙双方相互寄递文件、通知的指定地址、传真、电话,如有变更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文件、通知不能送达,由责任方自负。凡一方或者法院按该地址发出的文件、通知、法律文书均视为该方已完成了有关文件、通知的送达义务。

1.乙方送达地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街道办事处香港路174-5号智慧谷A3号7楼702门

2.乙方指定移动电话(短信接受设备):130*****311

3.乙方电子邮箱:*********@qq.com%5C%22">*********@qq.com

十八、其他事项

1、根据山东省及滨州市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有关政策要求,乙方可以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贷款,且原则上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其他担保。具体贷款、还款等要求详见双方的融资合同。

该种情形下,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告知融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签订补充(变更)合同(如需),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补充(变更)合同约定的付款途径和付款方式及时、足额地向乙方账号(即开展融资服务的相应账号)支付合同款,全力支持乙方开展融资贷款,但不为融资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其他未明事项,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合法规范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另附附件。

十九、合同生效及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滨州市人民医院 乙方: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住址:滨州市黄河七路515号 住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街道办事处香港路17-5号智慧谷A3号7楼702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130*****311

签订日期:2024年 5 月 15 日 签订日期: 2024年 月 日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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