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蒲城县椿林镇乡村水毁路面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XZGC--ZB-202405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蔺城县椿林镇乡村水毁路面修复工程项目:
1、中标候选人恭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绿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110646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西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6.054864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升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43843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绿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任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181906248: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孙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陕261161790551:
中标候选人(升升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梁卫平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宁
164201820190010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绿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升升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绿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升升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3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4异议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如委托人代理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
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
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异议送达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路275号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院内30栋1层101
西
宠,
联系电话:029-89549424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蒲城县财政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滴城县金财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滑南市蒲城县延安路东段
联系人:李智华
电话:13892511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挠筑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275号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院内30栋1层10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89549424
电子邮件:8459952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能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