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江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4年连江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西路155号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西河园区47座和51-52座 | 1,190,000.00元 | 85.63 |
采购包1(餐饮环节(含农产品专项)):
服务类(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餐饮环节(含农产品专项) |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包 |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1,19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胡时锋 |
评审专家: | 张伟 、 沈鹏飞 、 吴志奡 、 蓝宁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按采购包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要求:①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餐饮环节(含农产品专项):1.65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名称: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金安东路4号
联系方式:137*****360
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0591-********、0591-********
项目联系人:刘小燕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标签: 食品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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