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浩丰颍上现代设施农业合作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凯盛浩丰颍上现代设施农业合作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一.合同名称:凯盛浩丰(颍上)现代设施农业合作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二.合同编号:YS2024GC0011-1-1
三.项目名称: 凯盛浩丰(颍上)现代设施农业合作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四.项目编号:YS2024GC0011-1
五.发包人:颍上县凯盛浩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六.承包人: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颍上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所属行业:工程招标
八.签订时间:2024-05-24
九.合同价格:********.94元
十.承包方项目负责人:谭敏
十一.工期:150日历天
十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十三.付款方式:(1)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报送上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计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经监理单位初审、审计单位出具进度款审计报告及发包人共同核定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齐全)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2)设备购置费 设备到场支付设备款的40%,安装完成后支付设备款的70%,竣工验收审计完成支付设备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 (3)设计进度款支付方式: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支付至设计费用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97%;工程移交使用后支付至设计费的100%。材料价格调整及变更价款随工程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十四.相应的违规处理及变更处理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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