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转让项目结果公告
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转让项目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转让项目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仲恺[2024]009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011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187.50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7 |
报价幅度(万元): | 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时35分 | ||
成交人: | 惠州广投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成交价(万元): | 217.506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转让项目 (二)标的内容:本标的资产是指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1号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西侧范围(含附属栋3至11栋室内外)及4-1至4-4厂房范围内,共74项,合计274台/套/组/项/个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具体详见附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87.506万元,竞价保证金37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价人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按现状挂牌转让,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交易特别约定 (一)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有竞价人在竞价前有权前往现场查看、进行尽职调查,一旦参与竞价,均视为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场查看并详细确认了标的资产的具体信息,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序号33-35、37-39、41-42、44-45、48、50-51、58共14项资产为对原动设备的修缮项目,无具体实物,详见附表。 (三)本标的资产均处于停用闲置状态,部分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如序号2-4、14、16、20、26-30、59-61、71共15项资产,合计47个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为待报废不可使用;其余设备维护保养状况较好,为尚可使用,详见附表。 (四)转让标的仅为设备主体,不包含设备外接的管道、管线等。 (五)转让底价为不包含增值税价格,标的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13%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及相关费用,并承担过户(如有)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100%(含13%增值税)。 (八)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全部搬离现场,逾期未全部搬离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九)受让方应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同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标的物的风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转移给乙方,即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乙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风险视同转移。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一)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转让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肖先生 186*****997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转让项目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仲恺[2024]009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011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187.50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7 |
报价幅度(万元): | 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0时35分 | ||
成交人: | 惠州广投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成交价(万元): | 217.506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转让项目 (二)标的内容:本标的资产是指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1号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西侧范围(含附属栋3至11栋室内外)及4-1至4-4厂房范围内,共74项,合计274台/套/组/项/个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具体详见附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87.506万元,竞价保证金37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价人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按现状挂牌转让,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交易特别约定 (一)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所有竞价人在竞价前有权前往现场查看、进行尽职调查,一旦参与竞价,均视为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场查看并详细确认了标的资产的具体信息,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二)序号33-35、37-39、41-42、44-45、48、50-51、58共14项资产为对原动设备的修缮项目,无具体实物,详见附表。 (三)本标的资产均处于停用闲置状态,部分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如序号2-4、14、16、20、26-30、59-61、71共15项资产,合计47个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为待报废不可使用;其余设备维护保养状况较好,为尚可使用,详见附表。 (四)转让标的仅为设备主体,不包含设备外接的管道、管线等。 (五)转让底价为不包含增值税价格,标的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13%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及相关费用,并承担过户(如有)等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100%(含13%增值税)。 (八)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全部搬离现场,逾期未全部搬离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九)受让方应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同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标的物的风险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转移给乙方,即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乙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移交手续,风险视同转移。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置 (一)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提交转让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惠州市惠南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肖先生 186*****997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