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节余资金工程中标结果

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节余资金工程中标结果

内乡县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项目节余资金工程开标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内乡县2014年抗旱应急引水项目节余资金工程

项目编号:NZSL*******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中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11237.07元

拟任项目经理:吴继华

建造师注册号:豫********079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261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中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15756.55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海洋

建造师注册号:豫********367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1326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大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12159.08元

拟任项目经理:梁小娟

建造师注册号:豫********258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262

采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鹏管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惠洁管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大洋塑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乡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内乡县宾馆院内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2209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

手 机:182*****009

水行政监督部门:

内乡县水利局

电话:****-********

地址:内乡县宾馆院内

邮政编码:474350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会员审核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4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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