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自评、复查、审核、评估等程序,参与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评估的共3名,其中1名拟推荐为优秀,2名为合格。(详见附件)。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区旅游文体局文化文物处反映。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25层;邮政编码:******;电话:0591-********;联系人:陈欣楠。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公示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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