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黄集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关于徽黄集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根据黟县县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6月15日,县审计局对我集团及所属子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7月11日,县审计局向我集团反馈了审计意见。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到位。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结算审核不严。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执行,验收不严。
(三)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超出县定标准。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管理执行不严,存在隐形债务;违规代付景点户个人所得税。
(五)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管理方面。对参股企业监管力度不强。
(六)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以前年度整改不到位。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到位。及时发催办函至施工方,并多次催促施工单位尽快提供工程决算书。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2.木坑竹海景区游客中心改造及停车场工程项目:(1)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审核清单与实际工程量不符,超额支付工程款。审计期间,施工单位已将超额支付工程款退回公司。(2)超工程进度付款。将严格按照《黟县徽黄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3)工程审计注册造价师未按规定签字。报告书及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已完善签字程序,并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材料自查复核。
3.木坑竹海景区游客补给站室内装饰硬装工程项目:(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招标文件建设内容不相符。已完善木坑竹海景区补给站功能。(2)合同履约担保金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今后合同签订时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4.塔川停车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1)该工程未完工第三方审计已出具报告。该项目已如期完工。(2)实施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实施养护。已发函至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照清单标准完成苗木补植更换,并做好日常管护。同时景区安排专人监督施工单位苗木按照整改方案管护到位。
5.石林景区旅游厕所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验收不严。已追究监理单位相关责任。并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材料自查复核。
(三)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6.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超出县定标准,未报备。审计期间,修订印发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情况
7.项目未实施、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加强与合资公司对接,确保项目竣工前完成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8.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未及时收取租金。审计期间及整改期内已将租金收取到位。(2)国有资产交易程序监督不到位,景区拍摄租赁均未经过采购程序。将严格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的通知》,第二点第(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租金评估值首年在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采用竟价、拍卖、招标方式交易。(3)固定资产管控不到位,资产处置未报批。及时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并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发现无利用价值、耗损严重的木船等固定资产,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废流程进行报废处置。(4)固定资产闲置。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对盘点中发现无利用价值、耗损严重的物品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废进行报废处置。
9. 内部控制执行不严。(1)景区小卖部经营收入游离账外。自营售卖景区结余账款已转入公司帐户,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并举一反三,对其他景区进行了自查。(2)废品收入未交财务。废品售卖款已转入公司帐户。(3)景区食堂账务游离账外。景区食堂备用金及历年结余款转至公司账户,食堂日常收支纳入公司财务统一核算。(4)内部管控环节薄弱,未落实岗位不相兼容。审计期间已按要求完善产品出入库及审核验收流程,并抽调工作人员协助落实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管理。
10.公车使用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根据《徽黄旅游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规定,统一办理车辆加油卡充值等业务,并对公务用车派车单内容进行更新,新增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固定审批人员。
11.景区返利制度不明确。审计期间,制定下发《关于部分景区门票和二消对黄山市内出租车等进行宣传奖励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返利标准。
12.财务核算不规范。(1)成本核算无依据。完成西递镇管委会管理费的支付。(2)收入核算不规范。受疫情影响,承租户租金收缴困难,经多次催缴,方能收取租金到账。因时间滞后,导致财务记账时无法分摊至每个月。随着疫情逐步放开,租金可以正常收取到账,财务收入核算规范。(3)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已将停车场扩建(生态型)工程、夜游及污水配电用房工程转入公司固定资产。
13.库存核算管理不规范。已返还借用商品,并要求仓管人员严格落实定期盘点工作,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
1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在整改期内已转入公司账户。
15.备用金管理不规范。(1)超额使用备用金。审计期间已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执 行。(2)备用金负数挂账。审计期间已完成备用金账务处理,并加强备用金管理,杜绝个人经手公款。
16.存在隐形债务。审计整改期内完成分成款的支付。
17.合同履行不规范,代理合同未按照合同执行。按合同约定与原销售代理公司解除合作,并与新代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委托其代为销售。
18.违规代付景点户个人所得税等。与景点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费产生税金承担相关条款内容。
19.项目采购未经采购程序。根据《必须招标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设计服务无须进行招标。
(五)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管理方面
20.未监督控股公司其他股东出资到位。其他股东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完成注册资本金实缴。
21.对参股企业监管力度不强。制定印发《徽黄集团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切实加强合资公司的监管工作。下步,将积极协助各合资公司,拓宽营销渠道,切实提高各合资公司收入。
(六)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2.以前年度整改不到位。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对接,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内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监事会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

2023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收支 整改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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