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审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5:2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朱永松,赖嘉琳,马忠勇 | ||
总成交金额 | ¥16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安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华宇蓉国府写字楼902室 | 1,65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安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审计服务 | 审计服务 | 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强监督、控风险、促管理的职能,根据《四川法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拟于2024年至2026年对市中院及22家基层法院开展全覆盖内部审计。对相关会计年度内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案款及诉讼费收支管理、往来款收支管理情况、工资津补贴发放、工会会费使用管理、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基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全面审计 | (1)项目负责人:立足现场服务工作实际,监管项目服务进度、提升现场服务工作效率、做好项目风险管控等,供应商需要为本项目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统筹工作开展。 (2)现场服务团队:为确保该项目能承上启下、有效对接及应急管理,供应商需要为本项目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并在自签订合同起5日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同时启动年度审计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供应商应为该项目每个点位(被审计单位)配置至少3人的现场服务团队,且各点位的现场服务团队中有1人为驻场人员,驻场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 (3)工作地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工作现场服务人员均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工作。 (4)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已制定或修订的考核办法,服从采购人的考核和管理。 (5)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不得将服务内容及职责转给第三方。 (6)供应商委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相关费用一并计算在报价中。 (7)现场服务人员的餐食,计算机等必要办公设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购人对不能胜任项目服务工作、不能满足服务需要的现场服务人员,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更换现场服务人员的建议,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书面建议后应立即撤回该人员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补充的现场服务人员须符合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条件);对采购人未提出更换的现场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调整工作地点或岗位,确需调整的,应至少提前半个月报采购人批准,经采购人书面签字同意的才可更换。 (9)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因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误、泄露秘密或违反工作管理制度等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1、审计工作事项要求包括不限于: (1)核实相关会计年度内财务收支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制度,查找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3)通过审计,提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完善内控制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4)在服务期内若临时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应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给出审计报告; (5)配合省法院对全省法院的资产管理和采购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将审查情况纳入财务审计报告。 2、初步工作计划:2024年至2026年,按照审计内容,每年对7至9家法院开展审计。具体如下。 (1)2024年计划: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对含成都中院在内的7家中基层法院同步开展内部审计.当年审计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反馈到各被审计单位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报告初稿的反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形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反馈到各被审计单位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1,650,000.00 |
朱永松(采购人代表)、赖嘉琳、马忠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采购计划文号:510*****210*********[2024]*****;二、监督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28-********。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2日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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