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果洛分公司**********信息安全服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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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果洛分公司**********信息安全服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果洛分公司**********信息安全服务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评选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选人推荐如下:
(1)单位名称:青海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2)中选价:*****.27元(不含税价)。
(3)交货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年。
(5)评选情况:本项目2024年5月15日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个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采用最低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选。经评审,青海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价文件规范要求。
公示期: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9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99*****503
邮箱地址:199*****503@189.cn
标签: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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