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采购编号:LJT16-023)成交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采购编号:LJT16-023)成交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柳江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一项档案数字化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LJT16-02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档案数字化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16年6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6年6月24日
2、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2楼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谈判小组成员:吴 衍、杨 锟、覃玉凤
五、采购结果信息:
成交人:南宁极光圣达科贸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广西外贸大厦17楼南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成交单价(元) |
1 | 档案数字化服务 | 1项 | 620000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梁斌、宋工 电话:****-******* 传真:****-*******
3、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2楼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4、邮政编码:545002
七、公告说明:
1、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2、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4、管理部门:柳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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