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评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信誉考核办法》及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18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交运〔2019〕12号)的要求,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牵头,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初评的基础上采用现场复核或资料审阅的方式对AA级及以下的出租汽车企业进行复核,并将AAAA级、AAAAAA级出租汽车企业上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6月2日(共10天),公示期间各辖区考核人员及出租汽车企业如有异议,请与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运科联系。
联系人:施敏捷 电话:0599-*******。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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