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片区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中标公示
江津片区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中标公示
江津片区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0日)
项目名称 | 江津片区车辆定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二 | 最高限价 | 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救急费不含税单价固定取费比例不得高于或等于100% | |||
招标编号 | FG**********B |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益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材料费不含税固定取费比例)(%) | 投标报价(维修工时费、维修救急费不含税固定取费比例)(%)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第一名 | 重庆致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70.00 | 71.00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重庆市江津区 | |
第二名 | 重庆茂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73.00 | 73.00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重庆市江津区 | |
第三名 | 重庆卓祥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75.00 | 75.00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重庆市江津区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致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巴南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甲方:重庆市巴南区机关事务中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8日); 2.合同名称:汽车维修、轮胎维修服务合同(甲方:重庆观岳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4月1日); 3.合同名称:工程机械维修保养协议(甲方: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4月31日); 4.合同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甲方:重庆耐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1日); 5.合同名称:车辆维修维保定点合同(甲方: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7月5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茂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保险事故车辆维修采购服务协议(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25日); 2.合同名称:直赔合作协议(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6日); 3.合同名称: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协议(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16日); 4.合同名称:环卫车辆维修合同(甲方:重庆市新俞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8日); 4.合同名称:环卫车辆维修合同(甲方:重庆市新俞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18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卓祥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甲方:重庆东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26日); 2.合同名称: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甲方:重庆东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9月21日); 3.合同名称:2022年自管及厂牌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甲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4.合同名称:机动车定点维修协议书(甲方:重庆北控耐德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5.合同名称:中心城区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项目(甲方:重庆市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8月); 6.合同名称:车辆(设施设备)定点维修合同(甲方:重庆市巴南区固体废弃物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8月30日); 7.合同名称:中心城区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入围项目(甲方:重庆益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8月16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江津区富良汽车维修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废旧机油等车辆维修产生的危废物资处置能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条件”之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中“第二章 1.4.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有一条不满足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文件。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益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霍老师;联系电话:023-******** )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5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5月27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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