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23年度举水河河道采砂长江罗霍州过驳作业通航安全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团风县2023年度举水河河道采砂长江罗霍州过驳作业通航安全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团风县2023年度举水河河道采砂长江罗霍州过驳作业通航安全维护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BW********-26

二、项目名称

团风县2023年度举水河河道采砂长江罗霍州过驳作业通航安全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江海韵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597号碧桂园·蜜柚5号楼17层商业19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壹佰零伍万元整)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3年度举水河河道采砂长江罗霍州过驳作业通航安全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团风县2023年度举水河河道采砂长江罗霍州过驳作业通航安全维护项目,依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水上施工交通安全维护工作,并提供水上交通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服务时间: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具体以行政管理单位颁发的水上施工作业许可证的时间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12月底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余和元、万峥嵘、吴俊成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5月27日

2、评审地点: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资本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36*****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奚凯

电话:138*****030

标签: 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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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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